龙巅商城信用评价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使用龙巅商城评价工具的龙巅商家和买家。
第二章 评价说明
第二条【评价时间】买卖双方可基于真实的交易在交易成功后发布与交易商品或服务相关的信息,开展相互评价。
第三条【评价解释】被评价人可在评价人作出评论内容之时可作出解释。
第四条【评价删除】评价人可在作出中、差评后,对信用评价进行一次删除。
第五条【特殊逻辑】龙巅商城可基于消费者体验、卖家经营及平台运营需要,调整龙巅商城评价工具适用范围或相关计算逻辑,并将提前通知用户。
第三章 违规处理
第六条【评价原则】为确保评价内容能为消费者购物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反映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买卖双方通过龙巅商城评价工具发布评价的,其评价应当与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关联性,且合法、客观、真实,买卖双方不得利用龙巅商城评价工具侵害相关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违规处理】龙巅商城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对以下不当使用评价工具发布与评价原则不符的行为作出处理,如屏蔽评论内容、删除等处理措施:
(一)用户发布违禁信息、虚假交易、滥发信息等违规行为所涉及的交易;
(二)买家、同行竞争者等会员被发现以给予中评、差评、负面评论内容等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的恶意行为所对应的交易;
(三)包含辱骂、泄露信息、污言秽语、广告信息、无实际意义信息、色情低俗内容或其他有违公序良俗的评论内容的交易;
(四)龙巅商城排查到的其他异常的交易。
除前述违规处理外,龙巅商城视情形对违规用户可采取屏蔽/删除评论内容、限制违规/异常交易的评价工具使用、限制买家行为等措施。
第八条【投诉时效】用户须在交易对方作出评价的30天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不予受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生效时间】本规范于2018年1月1日首次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