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违禁信息,是指商家发布以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
(一)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40分:
1、枪支、弹药、军火或相关器材、配件及仿制品;
2、易燃、易爆物品或制作易燃易爆品的相关化学物品;
3、毒品、麻醉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致瘾性药物、吸食工具及配件;
4、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密、扰乱社会秩序,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内容 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5、人体器官、遗体;
6、用于窃取他人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
7、正在流通的人民币,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
8、麻醉注射枪及其相关商品;
9、走私、盗窃、抢劫等非法所得;
10、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化学品,以及含有黄色淫秽内容的商品、信息;
11、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
(二)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10分:
1、管制类刀具及甩棍、弓、弩、飞镖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2、卫星信号的地面收发装置;
3、伪造变造的政府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或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
4、未经许可发布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特许商品;
5、赌博用具及作弊工具;
6、尚可使用的发票、其它可用于报销的票据以及此类票据的代开服务;
7、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药品;
8、粉末、液态女性催情类商品;
9、国家保护动物的活体、肢体、皮毛、标本、器官及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
10、身份证及身份证验证设备;
11、可能用于侵害他人信息的黑客软件、教程、书籍。
(三)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5分:
1、尚可使用的证券、政府发放的消费劵及相应代购、推荐服务;
2、军警制服、标志及军警专用制品;
3、带有宗教、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
4、有毒化学物、农药及相关信息;
5、烟草专卖品;
6、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漫画、书籍、游戏、音像制品以及SM用具、成人网站的账号及邀请码、原味二手内衣物、陪聊陪逛服务等情色低俗 商品或信息;
7、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物、血液制品或医疗器械;
8、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
9、国家保护的植物及其制品;
10、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的商品;
11、各类短信的群发设备及软件;
12、撬锁工具、开锁服务及其相关教程、书籍。
(四)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2分:
1、可能用于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
2、未经许可的募捐类商品;
3、未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正式考试答案等未被允许公开发行的书籍音像类制品;
4、发行时带有银行账户信息的银行卡;
5、非法软件或密码破解找回等非法网络服务;
6、特供酒、军需酒、自制酒;
7、用于全新销售的伪造变造的数码商品;
8、经权威质检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商品本身或外包装上所注明的产品标准、认证标志、成份及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以及含有**籽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
9、制作毒品、易燃易爆品的方法、书籍;
10、利用电话线路上的直流馈电发光的灯;
11、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
12、算命、超度、风水、做法事等封建迷信类服务;
13、一卡多号以及带破解功能的手机卡贴;
14、外挂、私服相关的网游类商品;
15、官方已停止经营的游戏点卡或平台卡商品;
16、虚拟抽奖类商品。
二、出售假冒商品,是指用户发生以下行为:
1. 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0分;
2. 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0分;
3. 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次扣10分;
4. 卖家涉嫌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件扣2分(三日内不超过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0分。
三、描述不符,是指用户发生以下行为:
1. 水族非活体、器材类目下,第一次描述不符删除商品不扣分,第二次删除扣2分,第三次删除扣5分。
2. 水族活体、器材类目下,第一次描述不符删除商品扣2分,第二次删除扣5分,第三次删除扣10分。
四、延迟发货:
每次扣3分,用户投诉可获付款金额10%的赔偿;一个月内连续第二次扣5分,连续第三次扣10分。
五、拍而不卖:
10分/次,并按照《龙巅商城竞价拍卖保证金规范》相关规定处理拍卖流程中最终锁定的拍
卖保证金。
六、恶意骚扰/攻击龙巅工作人员:10分/次,情节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20分/次。
七、不当注册:12分/次。
八、不当使用他人权利:2分/次。
九、扰乱市场秩序: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的,扣40分。
十、盗用他人账户:每次扣40分。
十一、骗取他人钱财:每次扣40分。
十二、恶意评价:每次扣10分。
龙巅节点处罚机制
扣分节点:
1. 10分:店铺限制发布商品、参加营销活动、自行发起营销活动7天;
2. 20分:店铺限制发布商品、参加营销活动、自行发起营销活动30天;
3. 30分:全店下架商品7天,限制发布商品、参加营销活动、自行发起营销活动30天;
4. 40分:当季度取消店铺圈选资格,全店下架20天,限制发布商品、参加营销活动、自行发起营销活动50天;
5. 50分:店铺关闭20天,公告警示。
6. 60分:查封账户。